图片展示

刑事自诉案件的定义、范围与刑事自诉状的范文

作者: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浏览: 发表时间:2019-10-24 17:40:43

  刑事自诉案件的定义、范围与刑事自诉状的范文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,依法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。 刑事自诉的范围: (一)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 (二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 (三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

  刑事自诉案件的定义、范围与刑事自诉状的范文

 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,依法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。

  刑事自诉的范围:

  (一)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

  (二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

  (三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

 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:轻伤害案、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、重婚案、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、虐待家庭成员案、遗弃案等。

  怎样提起刑事自诉?

  提起刑事自诉首先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,对于超出自诉案件范围的案件,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反映;其次提出刑事自诉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;第三要符合管辖方面的规定,即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,;最后,要提交书面起诉状,并附上有关证据。

  附:

  刑事自诉状

  自诉人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民族、籍贯、职业、工作单位和职务、住址等

  被告人:姓名、性别等情况,出生年月日

  案由: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

  诉讼请求:

  事实与理由:

 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、地点、侵害的客体、动机、目的、情节、手段及造成的后果,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。

  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址:

 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址。如证据、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,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、证人详细住址

  此致

  人民法院

  自诉人:

  年月日

  附:本诉状副本份


文章推荐
暂无链接
在线咨询

您好,请点击在线客服进行在线沟通!

联系方式
24小时咨询电话:
18664663415
24小时咨询电话:
18675765660
扫一扫二维码
二维码
欢迎微信咨询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使用企业微信
“扫一扫”加入群聊
复制成功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我知道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