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贩卖甲基苯丙胺1.5公斤,成功从死缓辩护至无期

作者:万利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1-08-05 16:32:01 来源:www.xs0711.com

贩卖甲基苯丙胺1.5公斤,成功从死缓辩护至无期

案情简介:

       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:2018年10月7日,被告人石某为了贩卖而购买了毒品甲基苯丙胺(冰毒),并将上述毒品藏匿于其租住的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某某广场B座XXXX室内。次日,被告人石某经电话联系,欲将部分毒品贩卖给周某(另案处理),并约定由余某(另案处理)将电子称、“糯米粉”等从周某处取回。17时许,被告人石某在其租住地给携带上述物品前来的余某开门后,被公安人员抓获。公安人员当场从该室床下抽屉内查获透明包装白色晶体物3袋、吸毒冰壶1个;从余某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查获电子称1个、白色粉末1袋。经鉴定,从被告人石某处扣押的白色晶体物3袋共重1501.41克,均为甲基苯丙胺,平均含量78.03%,从余某处扣押的白色粉末1袋共重420.78克,未检测出常见毒品成分。

裁判结果:

     一、被告人石菲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      二、公安机关扣押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501.36克、手机一部、自制冰壶一个由其依法予以没收;公安机关扣押的其他物品由其依法处理。

律师评析:

      本案是一起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的毒品案件,本案中公安机关采取技侦措施固定了关键证据,同时微信记录中也记载了部分行业暗语,辩护人在本案事实和证据如此清晰的情况下,想在本案中找到突破口有点困难,因为技术侦查材料在庭前辩护人无法通过阅卷查阅,只能当庭查阅技侦材料,辩护人通过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察觉,所谓的贩卖毒品的事实均是一些所谓的行业暗语支撑,在当事人未承认没有相对方口供的前提下,该证据是存在疑问的,因此,辩护人当庭放大该存疑证据,最终从死缓改判为无期。辩护人一开始是从非法持有毒品作为辩护切入点。

律师简介:

万利律师,执业于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,刑事部主办律师,高级心理咨询师。万利律师团队专业承办刑事案件,办案沟通能力强,擅于运用庭审技巧,经办案件均取得减刑、缓刑、不起诉、不逮捕的法律效果。专业领域:取保候审、刑事辩护、国家赔偿、公司犯罪、毒品犯罪、经济犯罪、暴力犯罪、死刑辩护等。电话、微信:18664663415。万利律师承办案件在佛山电视台、今日头条、法治在线均有报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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